远安立体化监管保人社干部清正廉洁
一抓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公开。及时贯彻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在涉及到单位发展大计、局内干部切身利益等工作时坚持民主协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班子分工调整、制度修订、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上,及时与县纪工委沟通,得到了纪检、监察、群众等多方的有效监督。
二抓重点建设项目规范运作。局党组对就业实训大楼建设、乡镇人社中心平台建设及人力资源市场改造等重点项目严格把关,涉及到招投标、预决算等重大事项时主动邀请县纪委介入,确保各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三抓重要干部任免程序到位。涉及到干部人事任免、推优评先、评议考核等工作时,坚持局党组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原则,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动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监督,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试题保密关和考场秩序关等关口,严防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
四抓大额资金的规范使用。配齐配强基金监督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履行对各类社保基金的监管职能,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以及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五抓各类行政事项的阳光运作。按照初审、复审、集体审定等程序办理退休审批、工龄认定、工伤认定、技术职称评定等行政审批事项,防止讲关系、讲人情、利益交换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教育和督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防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张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