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四个到位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保障到位。为更好地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远安县人社局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失地农民参保的管理办法,保障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把失地农民参保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实施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人社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村(居)的措施,全力推进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进程。
二是加强宣传,确保政策解释到位。远安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农村基层,让惠民政策真正进村入户,积极采取农民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农民真正认识、理解参保政策的惠民之处,提高征地农民动员参保变主动参保的意识。
三是即征即保,确保财政补助到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征地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被征地农民凭征地协议,补偿协议、本人申请及二代身分证即可办理参保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简化多项办事程序,提高经办效率,争取财政补助的及时下拨。
四是阳光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确保该项工作操作规范,运行稳妥,申请被征地农民养老社会保障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经办机构审批时严格政策界限,并按照一站式服务、阳光下作业、并联式审批的服务要求,全面公开政策标准、经办程序、经办时限,为征地农民参保开辟高速公路与绿色通道。
今年截止6月底,远安县人社局已为500余名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手续,其中102名符合退休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人均月养老金458元,发放率为100%。(程维桃 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