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人社部门强强联合四措促维权
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远安县第三季度群体劳资纠纷呈上扬态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劳动仲裁委和监察大队转变工作思路,由突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向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并重转变。
一是坚持调解为主,创造劳资双方共赢局面。以合法、合理、合情为调解指导原则,对争议双方反复劝解,引导双方以柔性调处方式化解矛盾。截止6月底,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案件69件,调解54件。
二是继续畅通劳动仲裁绿色通道,推行阳光仲裁。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和劳动者,实施了仲裁与监察联合接待制度,共同接待咨询、申请、投诉等,并对弱势民工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避免问题扩大,确保事态得以尽快平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搭建保障平台,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在新形势下,县建筑、矿山行业的民工工资、经济补偿问题较突出,监察以执法中指导、执法中帮扶为执法服务理念,加大对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对企业易产生不规范用工的行为予以指导,减少因不懂法律而支付不必要的违法成本。同时执法中注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维护双方权益。
四是推行两网化监管模式,夯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根据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要求,及时掌握用工单位信息,实现对用人单位动态监管、宣传指导、化解纠纷一体化的管理机制。(陈维林、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