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人社局上半年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今年来,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践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解放思想、细化措施,狠抓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强化创业就业措施,发展态势良好。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83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58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8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737人,其中人社部门组织3997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371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2%以内。扎实开展了城乡一体化试调查,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数据库。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重点企业招聘会等活,坚持每月举办28招聘会。元至6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招聘会8场,到乡镇开展专项招聘10场,进场招聘单位213家,职业介绍成功8131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征缴秩序。社会保险参保总计达163723人次,新增扩面3791人次,征缴社会保险费12117万元。加强居保宣传,城乡居民适龄人员参保缴费119808人,其中新增参保缴费534人,续保缴费率达到83.09%。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62949人,发放金额2108万元。加强稽核力度,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同步进行,规范社会保险征缴秩序。不断完善和维护邮政储蓄银行缴费平台,顺利开通了网上代扣社会保险费系统,为群众方便、快捷、安全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便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人才招聘引进,顺利组织了湖北省专家服务基层长阳行活动。新增高技能人才233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1072人。充分发挥职称评定对人才成长的激励作用,加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开辟力度。认真制定2013年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计划。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继续加强全县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稳慎实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相关待遇。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广泛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宣传范围覆盖到全县154个行政村。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各类媒体播发各类信息100多条。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人社部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3起,结案21起,为22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02万元。严格工伤认定条件和鉴定标准,受理工伤认定案件84起,结案78起,完成伤残等级鉴定45人。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查处理,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1件,审理结案46件,结案率90%。加强基层仲裁组织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80%以上。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行评活动契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进人社系统干部作风。认真开展四个领先大讨论活动,制定出台了《县人社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抓好社保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等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领导干部到大厅服务活动,实行服务大厅领导带班、首问负责、全程代办、AB岗管理制度,推行预约服务、特殊情况***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进服务重点企业四帮、三代、两咨询、一考核工作制度,为企业提供人才项目一对一咨询服务,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