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四个优先做好涉煤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随着远安县煤磷两矿企业整合速度的不断加快,县人社局采取四个优先的措施,在工伤认定中为涉煤职工认定工伤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一是优先审查。接到工伤认定的申请后,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的程序、所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当即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全的,随即下达补正材料通知书;
二是优先受理。对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伤认定案件,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及时向用人单位发放协助调查通知书,缩短办案时间;
三是优先调查。对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拒绝举证或举证予以否认工伤事实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
四是优先认定。对无异议的工伤案件或从调查结束之日起,以最短时间完成工伤认定决定的审核、审批工作,并在决定下达当天及时向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截止目前,县人社局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89起,其中涉煤职工工伤认定案件32起,作出认定涉煤职工工伤认定案件29起,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程维桃 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