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项检查远安城乡居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5月22日至23日,财政部专员办检查组到远安县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央拨付资金2012年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认真审核了远安城乡居保财政拨付清单、发放台账、发放票据,并实地走访部分城乡居民,仔细了解该县基础养老金发放情况。通过检查,远安2012年1326万元中央拨付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检查组一致认为远安县城乡居保养老金发放及时,管理规范,做到了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同时,高度评价了该县一系列惠及百姓的财政创新举措。
据悉,为让百姓充分享受发展成果,远安县政府在中央拨付资金的基础上,主动创新城乡居保政策,拿出专项资金补贴参保城乡居民。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每月提高3元基础养老金,上不封顶;自2012年1月起,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元,总额达到60元/月;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1000元;对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参保群体予以相应扶持,为1至4级残疾人、五保户代缴最低档次缴费。据统计,2012年,远安财政补贴参保的城乡居民达到260余万元。(王光华 王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