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三措并举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通讯员:张凤琴)为了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体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远安县在全县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一是高度重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特点是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内容繁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加强统一领导,指定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是努力夯实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其申报工作还要借助互联网技术,使用专用软件搭建用人单位的使用信息平台。统一运用人社部开发的《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备案,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就业局、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各司其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推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是坚决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监察。近期由县劳动监察局牵头,组织就业局、社保局等单位参加,对我县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社会保险、用工备案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方便职工及时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典型事例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