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工伤人员待遇提高惠及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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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远安县自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7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43元,五级每人每月增加136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122元。工伤人员供养亲属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抚恤金待遇,其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7元,父母、子女等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3元。
本次待遇调整惠共及62人,补发至本月待遇30135元。(陈祖华、郑妮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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