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调度资金四千万力保调待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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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全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20号)精神,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核算,夷陵区符合调待条件的人数达到17535人,人平月增养老金145元。1至4月共需补发调待金额1100万元,5月正常发放养老金需2700万元,共需资金3800万元。
5月6日,夷陵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调度资金4000万元,力保调待工作圆满完成。目前,经办机构正在加紧落实,力争在5月底前将补发金额和5月正常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区人社局 熊春喜 袁爱莉 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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