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人社局出台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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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为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宜都市人社局出台《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管理办法》。
人社局要求全系统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退休人员、以钱养事人员和聘用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市委、市纪委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做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的表率。
规定范围内的婚丧嫁娶也要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备案。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和监管力度,将全系统干部职工执行规定的情况,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管理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员组织生活会报告内容;局党政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科室、单位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或袒护、纵容操办的,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责任。(人社局办公室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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