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
为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兴山县采取五项硬举措,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一是强化维权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门户网站、电子屏显示、就业培训等方式进行广覆盖、深强度的宣传。深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进行面对面座谈,了解情况,及时发现欠薪苗头,预防欠薪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结合每年的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小额担保贷款培训等契机,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集镇广场、宜巴高速公路重点标段进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劳动合同法》、《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农民工维权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接待法律法规咨询450余人次。
二是完善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确定包片劳动保障监察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投诉窗口8小时工作时间内不空岗,对前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做到件件登记、事事落实。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保证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对于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建筑、交通、水利、国土工程建设领域,首先是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不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要求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三是认真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年初,组织专班深入各乡镇、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合同签订的监察工作,每到一户企业查看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表,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场提供合同文本,督促签订,对不愿签订的用人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启动劳动监察程序。该项工作确保了我县农民工工伤及欠薪维权劳动关系明确,消除了农民工维权的障碍。经统计,我县农民工2100人,签订劳动合同2000余份,签订率95%。
四是实行重点工程重点监控。该项工作依托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和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进行,确定建筑施工工程、宜巴高速公路项目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监察对象。对发生过农民工工资投诉的用人单位,实施多次***监察,建立监管档案,督促总承包单位监督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例如前年及今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到上级上访的宜巴高速22标,我们几乎每月都要到该标段去了解情况,与项目部进行协调沟通,督促其支付工程款时监督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截止目前,我县宜巴高速10个标段已完工的5个标段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
五是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我县人社、公安、交通、住建、工商、总工会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自职能,配合重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处理。例如2011年宜巴高速22标农民工李某投诉工伤无人管,我们接案后在处理时,发现施工单位伪造资质承包工程,及时将情况反映到工商局、公安局,在两局的配合下,使该农民工5万元的工伤待遇得到落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案件后,一般情况下立即派出专人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协调协商,进行处理,也经常请求基层政府、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工作,维护清欠工作秩序,确保农民工投诉案件30日内处理完毕。
通过上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2012年兴山县农民工投诉的35起案件全部得到解决,为500余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70万元,无一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