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启动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11月9日在夷陵区召开2013年度夷陵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启动会议,居民需在12月20日前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2013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政府财政补助后,一般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80元、困难老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低保人员及重残人员无需缴费。新参保人员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两张一寸照片等资料到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参保手续;续保人员请携带《城镇居民医疗医保证》办理续保手续。逾期未续保的视为断保。断保后再续保,要从办理续保缴费手续3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目前参保居民住院年累计报销最高可达22万元(统筹报销加大额补助);在签约的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50元以下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超过450元以上的由个人支付。
夷陵区医保局特别提醒各社区居民,要及时缴费续费,不要漏保断保,以免影响2013年度正常享受相关待遇。(夷陵区人社局 冯韬 胡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