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当阳市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近日,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决定从2012年10月25日至2013年1月底对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施工企业及建设项目。检查内容为施工企业及在建项目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的情况、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该市此次检查分三个阶段推进:自查自纠阶段从2012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通过送法律知识***、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要求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对2012年1月以来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2012年当阳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自查表》,于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执法检查阶段从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1月25日。人社部门分别联合住建、交通、国土、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问题突出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及建设项目要逐户进行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及时排除。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报告市政府。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给予处罚。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建设项目,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项目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通过检查,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长效机制和办法。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当阳人社局聂延风、张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