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正裁决推行柔性化解力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近年来,面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和多部新颁布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的新形势,市人社部门坚持预防为主、源头化解、调解先行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柔性化解,公正裁决,有效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提前预防。坚持把宣传培训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和用工人数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中高层管理者集中宣讲和培训《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主要法律法规。对新成立企业、具有共性纠纷特点的行业、争议多发的小企业主动对接和主动服务,加大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培训、指导、争议排查预警等工作,帮助用人单位在新法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自觉规范用工管理,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主动应对《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出的更高要求,专门举办研讨班,制订了企业规章制度范本,促使企业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合法化,从根本上减少争议发生。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方案预审,提前介入可能发生劳动争议的事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利益。
二是延伸调解链条,坚持源头化解。积极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以及用工人数在一定规模以上的用人单位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着力完善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用人单位五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形成全市劳动争议大调解的格局。在此基础上,强化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培训,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大型劳动政策培训,提高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助理、企业劳资干部的劳动保障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今年已先后培训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服务人员近2370余人。同时,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加强工作指导督办,确保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积极调解纠纷,力保和谐稳定。坚持整合力量,将劳动争议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中,加强与综治、信访、司法、法院等部门联动与协作,使多种调解手段有机衔接与配合,促进劳动纠纷化解能力多元化,增强调解效果。坚持重点优先,面对劳动争议高发态势和调解力量始终有限的情况,坚持优先调处群体性案件、涉及稳定的案件和领导群众关注的案件,同时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先调快调,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权益。坚持全程调解,把调解贯穿在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注重案前调解、案中调解、案后调解相结合。在调解过程中,采用背靠背、案例调解等多种办法,促进调解成功。今年办理的1368件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758 件,调解协议履约率100%。坚持调防结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发放仲裁建议书,促使用人单位抓好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宜昌市人社局办公室、调解仲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