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龄老人提前退休社保政策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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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支持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服务改善民生,远安县社保局近期出台了又一惠民利民政策《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及享受居保待遇的失地农民转为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2012年7月31日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达15年,补缴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经本人申请,可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自该文件出台之日起,每天到人社局大厅办理补缴手续的足龄老人络绎不绝,他们听说自己可以提前退休,欣喜不已,一个个发自肺腑地说:我们前几年买社保,没想到现在能提前退休,如今社保政策真是大快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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