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公务员管理实现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
2012年第二季度以来,夷陵区出台实施了《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试行)》,建立了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能力席位标准为依据、以履职履责情况为内容的考核体系,大力整治全区机关作风,推动了机关环境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以“确责”为基础,明确、细化公务员岗位职责。夷陵区按照岗位职责规范和能力席位建设标准,开展职责清理工作,将责任层层分解,对每个部门、每个职务、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道程序、每项标准进行细化,制定了每个公务员具体岗位的《能力席位书》,做到“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
以“履责”为核心,切实落实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履责是政府部门工作的核心,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根本要求。根据《夷陵区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全区以《夷陵区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体系》为依据,推行岗位职责平时考核,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记事簿》,对平时工作进行如实记载,将公务员工作实绩、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全部纳入考核。
以“考责”为手段,大力推进公务员规范化管理。夷陵区严格实行“三结合”、“三挂钩”,即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与岗位特点相结合;平日考核与日常管理挂钩、与年度考核挂钩、与个人奖惩挂钩,逐步完善体现能力、业绩导向的科学评价机制和履职履责管理机制。
以“问责”为保障,全面开展公务员履职问责工作。根据《夷陵区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试行)》,对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情形,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退、诫勉谈话等办法,实施履职问责和严肃责任追究。( 夷陵区人社局: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