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人社局三举措完善劳动维权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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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远安县人社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依照劳动维权部门职能,以维护县域经济发展的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采取三措施完善企业劳动维权个性服务。
一是树立典型,广泛宣传。以全县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宜昌花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典型,召集劳动维权业务单位和股室、其他乡镇人社中心主任及就业维权协管员,到企业实地参观,召开和谐劳动关系现场观摩会,并要求参会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做到广泛宣传,借鉴先进。
二是鞭策后进,严格执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后进单位,讲政策,宣法制,定方案。对劳动保障年审不合格单位坚决予以公示,对其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对其违法行为及时予以通报。
三是源头防治,注重实效。在全县范围内组建基层和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发生,从基层调解劳动争议过程,从实际化解劳动争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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