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优势开展专项检查
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关系到国家形象和法制尊严。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尤其是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恶意欠薪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定职责,也是人社部门履责、问责的重要风险点。
2012年5月上旬,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我县通过覆盖率达到100%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有利优势,由兼职协理员提供有关信息,二级网格于5月上旬分发文件,乡镇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于5月8日开展全面检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于5月8日开展重点检查新开办、有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半个月来,已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3家,其中涉及农民工3284人,女职工1061人;督促签订、鉴证劳动合同630份;修改内部劳动管理制度32条;提出各项整改意见49条;处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8件,涉及人数113人,其中集体投诉举报案3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各项待遇42.80万元。
(沈廷荣 王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