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开展201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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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及时掌握县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状况,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效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3月1日起开始开展2011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此次劳动用工年检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订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情况;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情况;劳动者工作时间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用工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等八项内容。
此次劳动用工年检范围为: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采取各用人单位书面报送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的方式进行,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行政处罚,同时通过各种形式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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