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三举措推进全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远安县2012年度县直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要求,为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远安县人社局三举措推进全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系。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主要领导提出本系统年度计生工作计划分解和下达计划生育责任制,督促有关责任领导、责任人落实责任目标,确保本系统年度计生工作全面达标。
二、创新工作、提高质量。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计划生育管理的日常工作,重点做好计生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计生专管员做好计划生育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各局、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各种计生统计报表上报,做好计生台帐,督促本局有关人员定期查环查孕,及时反馈计生工作情况。
三、落实考评、严明纪律。计划生育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综合协调,各负责人各负其责。凡属负责人管辖内的人员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或因工作不到位,不及时,造成后果的由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本年度不得评先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张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