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全面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259号令)、《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社部16号令)规定,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活动。
这次稽核检查包括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书面稽核对象为本县辖区内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实地稽核由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机构组建专班进行。稽核内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的申报、核定、缴费情况。主要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保险登记以及参保险种是否符合规定;二是职工人数、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情况;三是职工实发工资和申报缴费基数情况;四是缴费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稽核检查方式为:书面稽核与基数申报工作同时进行,参保单位将社会保险申报相关资料送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现场受理。
在工作中将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并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促使被查单位自查自纠,督促其依法参保和按规定申报缴费,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文明稽核,不徇私情,确保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