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社会保险征收稽查局十大举措促征缴
2012年,县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将以理顺规范征缴秩序,提升征缴质量为抓手,以夯实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自身建设为根本,高起点部署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征收稽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费源管理。加强与工商、公安、编制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全面掌握辖区内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情况;加强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库,提高扩面征缴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二是加强申报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严格执行参保范围和基数申报的各项法律规定,切实落实申报核定的相关政策制度;按照省局在宜昌开展“双基数”申报试点工作的要求,全面实施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分别核定办法;加强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的信息比对,严格审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继续推行“两表两签字”和“五险一基”申报制度,完善申报受理与书面稽核监督制约机制,杜绝选择参保、人情申报现象;加强申报督办检查,确保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单位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强化核定管理。坚持“五险一单、一票征缴、比例分帐”,推进五险同步征收,不断提高申报核定准确率;加强参保人员动态管理,实行按月核定制度,确保核定准确率达到98%以上。
四是创新管理方式。建立与地税、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切实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申报缴费,探索、推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努力提高社会保险申报核定效率。
五是做实社保稽核。坚持“通过稽核树权威、借助稽核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积极争取社会中介组织的支持配合,不断加强稽核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稽核工作质量,健全完善社保稽核工作机制,将稽核检查与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工作有机结合,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专项稽核和举报案件稽核有机结合,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有机结合,全年实地稽核参保单位30家,稽核整改率达100%;书面稽核率达100%。
六是狠抓正常征缴。加强与地税部门的信息交换,建立社会保险缴费按月告知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同各股室和经办机构的协调沟通,建立待遇享受前社会保险费缴纳审核制度;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诚信评价制度,实行社会保险费半年公示制度,努力营造按时缴费、足额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是加大欠费清收。加强社会保险费历史欠费清收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建立欠费台帐,加强欠费管理,落实欠费缴纳计划,签订欠费缴纳协议,督促按期缴纳;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部门的协调,确保财政担保改制企业社会保险费按期缴纳。
八是推进社保扩面。强化“双基数”申报工作,督促用工单位全员参保;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分区域、分部门召开座谈会,帮助提升认识,落实参保计划;加强与安监、住建、交通、水电等部门的协调研究,将复产、施工前参加社会保险确定为前置条件;切实落实失业人员领取待遇期间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等参保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益。
九是加强基金管理。坚持推行“五险合一、同比分帐”办法,加强与地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办理基金结算;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分类统计,确保各险种征缴数据真实准确;建立社会保险费源动态管理制度,加强费源调查测算,及时编制社保基金年度预算。
十是加强权益管理。及时分配参保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准确计算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利息,切实维护参保职工权益;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逐步完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信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寄发个人权益记录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建立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上告知制度。以跨省流动转移接续为重点,严格转移政策,严格经办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维护职工权益,认真执行鄂人社63号文件精神。做好省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及时更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强化***服务,确保跨省及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