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采取新举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预防和解决好春节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12月30日,秭归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估,研究了春节前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文件精神,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春节前,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工程必管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当作最重要的工作抓好。
二是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秭政办发[2011]137号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和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每一个施工企业及用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查到农民工本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弄清用工人数、工资数额,做到边查边责令整改,不留隐患;在工程领域,要明确承建单位的第一责任,以召集会议、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强化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主管部门、业主要协调好对农民工工资的资金专款拨付,并监督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对资金缺口大的工程,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做好应急预案;对存在和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相关部门要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督办,迅速解决。劳动保障监察管理部门对重大拖欠、恶意拖欠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对农民工举报、投诉工资拖欠问题,其所到部门不得推诿,要及时调处、解决其合理诉求。
三是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信息互通互享,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的信访、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要在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关部门要迅速联合做好排除工作。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公安部门等要第一时间到场到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立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行为的信息披露制度,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重大拖欠、恶意拖欠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工资拖欠案件向社会披露,实行综合处理。完善企业及用工单位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监控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扩大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覆盖范围,交运、水利等部门的工程从2012年起要纳入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范围。(秭归人社局 胡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