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城镇居民医疗待遇再次提高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减轻患者的个人医疗负担,近日,宜都市调整了城镇居民医疗费报销标准,参保居民的医疗待遇水平将在目前的基础再次提高。
此次政策调整包括:一是对参保居民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实行级差式住院费报销比例,甲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的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由原来的75%、65%、55%分别调整为80%、70%、60%,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50%、45%分别调整为70%、60%及50%;二是切实减轻参保居民住院后的个人负担,将在2012年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对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再予报销80%,每年度最高限额15万元;三是明年将居民门诊统筹的报销额由原来的140元提高至200元。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0:30: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