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离休人员增发的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七一”期间,远安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增发离休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工作圆满完成,饱含党和政府深切关怀的 85174元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个人手中。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精神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安排布署,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将其作为当前养老金发放的首要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把增加的生活补贴发放到离休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手中,让广大离休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共享建党90周年的伟大成果,向党的90华诞献礼。
具体标准是:1937年7月6日前参加工作的、194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和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从2011年起分别在原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作为生活补贴。
截止目前,共为全县41名离休干部和8名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85174元。
(远安县人社局 王朝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