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启动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近日,秭归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从6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该县为推动县委县政府“全民创业”战略的落实,在全县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外出创业者回归创业,推动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承办。该县制定了《秭归县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县长罗联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相军任副组长的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评选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评选对象、创业者参评标准、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规定此次参加评选秭归县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的候选人评选范围,主要是指近十年来在外地创业或回归创业业绩较好、吸纳一定数量秭归籍城乡劳动力就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中由个人股东或私营企业股东出任的优秀法定代表人(已获前两届“十佳创业之星”荣誉称号的不参与此次评选)。参选程序,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经信局、招商局、文旅局、交运局、住建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在2011年6月30日前分别推荐县外创业和回归创业者各1名以上。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和自荐的候选人入选资格进行审核复查,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秭归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对各正式候选人的创业事迹进行系列展播,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选定10名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报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该县县委、县政府还出台表彰奖励政策,将对评选产生的10名“十佳创业之星”授予“秭归县第三届十佳创业之星”荣誉牌匾;每人奖励现金1000元;秭归电视台为其免费提供三个月的广告支持;县人社局给予两次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通过此次活动,广泛宣传全县城乡劳动者在外出创业和回归创业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城乡劳动者奋发向上、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时代风采,引导全县劳动者树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观,激励更多的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秭归县人社局 胡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