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75万元奖励首批农家乐旅游示范户
陈继君 李自华
“现在下岗人员办农家乐,政府还给奖励,真是一件大好事,我将用奖励的钱扩大自己的规模,改善环境,赢得更多的顾客。”兴山县下岗自主创业人员张自顶领到政府奖励1万元后高兴地说。
5月27日,兴山县人社局、财政局、旅游局联合召开扶持农家乐旅游示范户奖励大会,对我县2010年度自愿申请,通过评估验收,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并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75户农家乐旅游示范户,每户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并颁发了“农家乐旅游示范户”奖牌。会上,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乔长虎提出两点希望,一是首批获得资金奖励的农家乐旅游示范户,再接再厉,要珍惜纳入扶持的机会,生意越做越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兴山的农家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二是希望大家要进一步提升档次,扩大规模,在实现自身创业的同时,努力带动其他城乡劳动者就业。
据了解,兴山县人社局通过各种形式,大力自主创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010年,该局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75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有条件的农家乐,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按照《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农户自愿申报、乡镇初审的基础上,对全县申报的150余户农家乐,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旅游局联合考核、评审、公示等程序,有75家农家乐达到奖励扶持要求,每户喜获“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目前,该县共有农家乐300余家,年综合收入达3000余万元,带动当地农民就业1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