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大部分县市区成立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
为适应“金保工程”社保信息系统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宜昌市大部分各县市区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能重新进行了明确,将原挂靠在其他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单独设置,并统一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履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职能,负责单位及个人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登记、核定、结算、扩面征收、稽查等工作。
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效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多部门分散管理、办事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等状况极大地制约着社会保险征稽工作健康向上发展。早在1998年,宜昌市就敏锐地察觉问题所在,并前瞻性地提出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一并征收的工作思路,随后9年的酝酿中,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并积极推动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的调整工作,促成了社保公共业务职能三次大刀阔斧地整合。2007年宜昌市将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更名为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使五个险种的征缴稽查工作由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由多部门管理为一个机构管理,由分别审核为统一审核,实现了“五险合一,一票征缴”,顺利推动了“金保工程”上线,建立健全了社保征稽工作机制,宜昌市社会保险征收稽查工作得到纵深推进,完成了一次跨越式地发展。
经过三年的发展,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充分发挥社保征收、扩面、稽查方面的职责作用,摸索出了一条“分工明细、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社保基金征缴工作道路,成为全省社保基金征稽工作的开拓者和领军者。
为促进各县市区均衡发展,更好更快地推动全市社会保险征稽工作,各县市区在学习市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调整机构设置,组建了独立的社保基金征收稽查机构,为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理顺县市两级社保征稽工作管理关系;强化社保收支两条线,进一步夯实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明确社保征稽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社保征稽处 晏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