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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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根据改革工作安排,全市人社、税务部门将于2018年12月底对相关业务系统进行调试和切换。请广大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于2018年12月25日前缴纳各项社保费,以确保正常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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