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宜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宜人社函〔2017〕11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实施,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帮助企事业单位拓展了选人用人的新渠道。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8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条件评估,确定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为2017年宜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见***),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扩大规模,确保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各就业见习基地要严格按照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要求,精心制定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挖掘、提供更多见习岗位,建立健全就业见习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技能带教、日常管理和安全防护等规定,逐步提高见习人员生活待遇,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其更快、更好、更高质量就业。
***:2017年宜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docx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