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市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5〕4号),以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17〕15号)精神,经各企业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市人社局复核并公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于11月15日至16日拨付市直第二批61家企业稳岗补贴606.13万元。
各有关企业携带收款收据(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及时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地址:环城北路社保大楼一楼,联系电话:6261116,6731201)办理稳岗补贴转款手续,并切实保障稳岗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积极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