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17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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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各县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关于2017年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和主要城市鲜菜价格运行情况的通报》(鄂价法规〔2017〕10号),我市2017年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8.1%,已达到《宜昌市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宜价法规〔2016〕84号)规定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请各地及时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17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标准为75元/人)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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