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间断电源主机采购询价函
经宜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源主机设备采购项目(宜财采计[2015]3409号)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各位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中心不间断电源主机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
因我局中心机房原有不间断电源主机设备发生故障,亟需购置新的不间断电源主机进行更换,新的不间断电源主机要求与机房原有蓄电池兼容,同时为了减少我局网上业务系统中断时间,本次不间断电源安装施工时间要求在6小时内完成。
三、采购内容
1、模块化ups电源主机一台;
2、对我局原有的ups主机上2个发生故障的功率模块进行维修。
四、投标人要求
(一)特殊要求(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特殊要求,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4.1、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宜昌市2015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要求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可查),并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文件;
4.2、所供设备有产品原厂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3、货物需求中带★的指标项为必须满足项;
4.4、考虑设备的兼容性及方便维护,本次采购的不间断电源主机建议和机房原使用的蓄电池为同一品牌。(蓄电池品牌:易事特)
(二)其他要求
4.5、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需求详情中要求的产品资质证书复印件;
4.6、询价产品制造商需在宜昌有办事服务机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设备安装和售后服务;
4.7、询价响应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4.8、中标供货商需承担本项目询价采购的专家评审费用。
五、询价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密封送至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409室(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5.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2月4日14:30
5.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15: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15:00
6.2、开标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409室(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七、评标办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货商。
八、交货时间、付款方式
8.1、交货时间:中标后3个工作日;(超过四天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或更换供应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8.2、工期要求:中标后4个工作日;
8.3、货物经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90%,余款做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8.4、交货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机房。
九、货物需求
类别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电源设备 | 不间断电源主机 | 1 | 1、★UPS电源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模块系统柜采用160KVA 1台,功率模块25KVA 3块,充电模块30A 1块。整套UPS由UPS系统柜、监控显示模块、充电模块、功率模块组成;监控显示模块、充电模块、功率模块必须满足在线热插拔功能; UPS系统采用独立的充电模块,每个充电模块电流不小于30A,充电模块可以冗余或扩容;为了避免集中旁路存在的单点瓶颈, 要求每个功率模块内部具备独立旁路功能;不接受采用静态旁路模块和接触器组合结构。 |
模块维修 | 不间断电源功率模块维修 | 2 | 对我局原有的ups主机上2个发生故障的功率模块(10KVA)进行维修。 |
十、售后服务
本次采购货物在验收合格后提供三年免费质保。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十一、询价响应报价要求
询价响应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施工、施工所需电线电缆等各种材料、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售后服务以及项目询价采购的专家评审等费用。
十二、询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询价响应书、开标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询价响应产品图片、检验报告,本询价文件其他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文件。
联系人:陈伟 电话:0717-6770711
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