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下列工伤人员已经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受伤职工所在单位或个人。下列单位或个人收到鉴定结论的时间以今天公告时间为准,若对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逾期若无异议,以此次结论为准,特此公告。名单附后。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2014年一季度工伤鉴定结果公告送达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0:34: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