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技工学校春季开学和助学金迎审等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为做好2011年春季开学、国家助学金审计、第二批特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1、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各学校要把安全卫生教育作为开学开班第一课,坚持“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卫生教材、安全卫生教育专兼职教师、安全教育课程。让安全卫生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入作业、入考试、入行动。各校要邀请相关安全卫生部门到学校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有效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整改安全卫生隐患。各学校要对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卫生排查整改台帐,对学校宿舍、教学楼、车间、食堂、锅炉、线路、床铺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尤其是对雨雪冰冷造成的破坏进行修缮,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改善学校师生的学习、生活、安全、卫生环境和条件。
3、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要与学校科室、班主任、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卫生工作责任书》,把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人。同时,要针对本校安全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学生安全卫生教育细则》,把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安全管理进行细化。建立安全晨晚检报告制度、教师陪寝制度、安全教育台帐制度,课堂课间安全责任追究、楼道值勤安全责任追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三个追究”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细化安全工作要求,牢守安全底线,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各学校要组织师生认真彻底地整治学校环境卫生,组织专班对校舍和各类教学及生活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加强内部食堂、食品卫生整改工作,确保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认真开展一次卫生知识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师生防病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5、严格收费管理。各学校学杂费收取要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超范围以及各种搭车收费,正确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二、加强助学金发放管理和迎接各级检查工作
1、要按照《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共同制定的《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6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机构,成立专班负责此项工作。
2、要充分利用公示栏、校园广播、橱窗等途径,向学生深入宣传职业教育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坚持助学金公示制,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统一实行“一表一卡一册”的签字制度,确保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标准、严守纪律、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助学金发放到每个受助学生手中。
3、要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清查的通知》(财教〔2009〕37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资助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保证学籍注册、资助申请受理、资格认定、审核公示、申报审批、资金发放、统计汇总等各项工作流程,全面掌握技工学校电子注册信息系统使用、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结余情况等。
4、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42号)精神做好迎审工作,把迎接审计部门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健全2007年以来享受资助学生档案资料,建立完备技工学校学生资料库。主要资料包括:一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学生分专业、分班级花名册、成绩册、考试试卷、每学期课程表;二是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免学费申请表及户籍证明,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三是学校公示国家助学金材料;四是学生领取***签字表;五是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困难学生补助等材料;六是三年级顶岗实习有关材料;七是有联合办学或教学点、分校等报批手续材料等;八是学生异动材料。
5、规范管理,认真做好电子注册工作。从2011年春季学期开始,技工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将统一通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信息注册系统进行,各技工学校要及时做好系统内数据更新,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做好所属技工学校电子注册、助学金和免学费申报工作的审核与管理。主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于已毕业学生要及时进行毕业处理;二是对已退学或转出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异动处理;三是各技工学校要对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及时申报,各技工学校管理员要及时进行审批处理;四是未毕业学生申领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信息要完整详细,已毕业学生的纸质资料(学籍注册、资助档案、毕业信息)也要完整;五是对重复注册和重复申领助学金的处理;六是加强对技工学校电子注册管理,科学运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组织开发的《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加大对本校电子注册软件设备的投入,防止因设备配置低而导致数据丢失。要指定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市技工学校电子注册基本信息的数据录入全面、及时、准确上传汇总。
6、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迎审准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技工学校校长是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学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文件汇编》(可到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领取),明确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实施的对象范围,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资金管理办法等;要结合去年11月22日全国、全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技工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会议精神,对技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进行梳理,对于工作体系不健全、工作人员不到位、工作职责不明确的,及时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形成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工作体系;要督促各技工学校尽快完成迎审资料准备,做好技工学校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为迎接审计部门检查和今后资助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工作基础。
三、做好特别职业培训工作验收准备
第二批特别职业培训工作基本结束,各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准备。
1、对开班报告、现场核实、教师授课和学员学习及实习情况、教务日志、学员签到、学员课堂笔记、就业合同、就业名册、技能鉴定和结业考试等资料进行归类。
2、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送验收情况汇报(含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情况和市州验收核定情况,即培训人员结构分析、就业情况、鉴定发证情况、核定补贴金额等,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提出验收复核申请,提交《湖北省特别职业培训项目培训补贴申请表》、《湖北省特别职业培训学员培训就业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特别职业培训学员培训就业花名册等在市人社局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专班采取随机抽查和分片抽查形式进行复核。
希望各技工学校要加强春季开学督查,组织督查专班对春季开学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同时,组织专班认真落实迎接审计部门对我市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审计和特别职业培训工作验收准备。3月初底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技工学校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