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已抵转移
社保以前在长沙缴纳了,现在在宜昌工作,可以合并到宜昌吗?需要什么资料?户籍在湖北随州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社保已抵转移问题收悉,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依据部省等文件规定,具体办事流程:
1、您的朋友户籍在随州市,现在宜昌市城区工作,您朋友办理宜昌市社保关系后可办理长沙医保关系转移至宜昌市城区的业务,长沙市养老保险关系暂时不符合转移至宜昌市城区的条件。您暂时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不影响其在宜昌市城区正常参保缴费,您可以先在宜昌市城区参保缴费,待满足转移条件后时再办理转移手续。也可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限时,确定好待遇领取地之后再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合并。
2、你朋友在办理医保关系转入业务时请携带以下资料:长沙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14-15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您的是,宜昌市医保政策《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1***号令)、《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发[2015]2号)规定,从异地(宜昌市以外)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我市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参保人员若将职工医保关系从长沙市转移到宜昌市城区,在计算缴费年限时,其在长沙市所缴纳的医保缴费年限,只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能作为宜昌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按宜昌市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的规定办理医保清算或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咨询,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