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问题
因单位原因社保断交22个月了。会影响到职工医保的连续缴费年限的计算吗?断交超过三个月后,若补交后,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是否能连接上计算为本人的连续缴费年限呢?是中孚化工和夷陵区政府把中孚员工的社保断交22个月,是违法吗?员工怎么办呢?
您好,《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号) 第九条规定: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本统筹地区当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我市城区职工医保制度实施时间为2000年12月1日)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二)在本统筹地区当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和异地转移到本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360个月)、女满25年(300个月),且在本统筹地区的实际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180个月)。单位断交社保会影响您的缴费年限计算,您可以要求当地税务部门履行社保征缴职能,要求单位补缴您的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