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关问题咨询
宜昌人,之前在宜昌一家公司交了3年社保。现在离职了,换新的公司,是在武汉缴纳社保。想咨询下,宜昌这边的社保不缴纳了放在这里可以嘛?
提问者:小**
市人社局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社保问题问题收悉,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您反应的情况,依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关于贯彻落实***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等文件规定,具体办事流程: 1、您曾在宜昌市城区参保缴费,现在武汉市参加工作,在武汉市单位为您缴纳当地社会保险期间,您可以暂停缴纳宜昌市城区社保费。两地社保关系同时段重复缴费会造成您社保权益受到损失。 2、今后如您符合将宜昌市城区社保关系转入武汉市的条件,您可选择在宜昌市政务服务网中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局(人社服务大楼二楼经办东大厅1-8号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持此凭证到武汉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武汉市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会将您的相关资料邮寄我局,我局在收到相关转移资料后即为您办理转移手续。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咨询,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