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退休年龄
本人自2003年元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07年元月份开始由劳务公司派遣在学校从事后勤工作,由单位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从贵局网络问政平台回复的相关咨询了解到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或随单位参保缴费达十年以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五十岁或五十五岁退休的相关政策,据此本人近期到秭归县人社局窗口咨询相关政策,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相关女职工可选择五十岁退休的政策,因此特向贵局咨询,全市执行的养老保险退休政策是否统一,为什么出现的相关的政策口径不一致,本人是否可以自愿选择五十岁退休?
提问者:松间明月
市人社局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按照现行社保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参保职工,方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2、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如仍有疑问,可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电话:6730986/6733098)咨询。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