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请问2017年11月宜昌市中心城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谢谢!
提问者:事过境迁1209
市人社局
网民朋友:您好!您询问的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我市从2017年11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1320元、1225元、1100元三个档次,分别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50元三个档次,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由现行的15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 其中,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夷陵等5个城区执行1500元/月(16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枝江执行1380元/月(14.5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宜都、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等7地执行1250元/月(13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仍有疑问,可向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电话:6770199)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