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上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交住院押金
本人医保卡上有余额,住院时医院要求先预交现金3000元,我说医保卡上有余额,足够支付住院款,医院不同意,解释说人社局连网的系统就是这样设计的。请问,医保卡本来就是自己的钱,为什么预交款必须用现金。
提问者:杨小利
市人社局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医保卡上的钱为什么不能交住院押金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规[2015]2号】文件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体检、接种疫苗发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住院押金不符合支付范围,社保系统的开发必须要有政策支持,故住院时预收的押金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帐户余额支付的。住院时如何使用个人帐户资金,具体办理程序是,出院结算时出示您的医保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住院费用的自负部分,预交的现金会如数退回给您的。如仍有疑问,可向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个人帐户审核科(0171-6770052)咨询。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