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武汉社保转回宜昌需满足哪些条件?
市人社局:您好,我本人有宜昌市西陵区户口,我在武汉市从05年至09年缴纳个人灵活就业社保,从09年至今则缴纳单位职工社保,现在举家迁回宜昌,想将社保及医保关系转回宜昌,是否一定要先在宜昌开始缴纳职工社保才能将武汉社保转回,如果没有找到工作,只是在宜昌开始缴纳个人灵活就业社保,是否就不能将武汉社保关系转回宜昌?那将来如何计算缴费年限?另外,我在武汉缴纳医保的年限将来转回宜昌时只能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与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有何区别?又有何影响?我将来把社保和医保关系转回宜昌需要从武汉这边开具什么证明,办哪些手续?望贵局为我解惑为感!非常感谢! 2017年9月9日
提问者:千军破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对社保关系转移问题的咨询!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已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现将您提出的问题书面答复如下:我们与您电话沟通得知:您目前仍在武汉工作,武汉的单位也在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如您以后要将武汉的社会保险转移到宜昌城区需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户口在宜昌城区(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除外)3、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综合上述条件,如您在宜昌没有工作,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能将武汉的社保移到宜昌城区的,但您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并不影响您在宜昌城区的参保缴费,您可以先在我市城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待满足转移条件后时再办理转移手续。也可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限时,确定好待遇领取地之后再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如果您将来符合转移的条件,在办理社保转移时,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宜昌市城区身份证原件、武汉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21、22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特别提醒您的是:养老保险从武汉转移到宜昌是累计计算年限的;而医疗保险根据我市医保政策《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1***号令)、《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发[2015]2号)规定,从异地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我市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您如果将职工医保关系从武汉转移到宜昌城区,在计算缴费年限时,您在武汉所缴纳的医保缴费年限,只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能作为宜昌城区的实际缴费年限,需要按宜昌城区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的规定办理医保清算或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