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保中断后增员当月医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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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我的社保于今年6月断交,期间医疗保险已交至8月,9月公司承诺本月增员,又说增员下月才可以交费,那么9月的社保需要我自己交吗,医疗保险呢?因为社保局已经发信息让我于9月30日前续交医疗保险了,所以特别着急,谢谢你的回复
提问者:会飞的鱼儿与猪猪侠
市人社局
欢迎您对有关社保中断后增员当月医保问题问题的咨询! 9月份的社保费需要在9月30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可视新单位人员报增表的情况办理,也可以后补缴,医保需要及时按月缴纳。携带以下证件:《社会保险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任选其一)到位于市环成北路40号的人社服务大楼二楼东大厅办理即可。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杨德国,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万事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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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34: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