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高价药
你好!宜昌市为什么不执行大病高价药降价或纳入医保?现在我们用药还是谈判前的价格,让人心寒!感觉不到社会的关爱,有病无钱医,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家庭,只有放弃生命!
提问者:亲亲❤️亲亲
市人社局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关注,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 )和《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省人社厅通过专家遴选、评审、论证,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形成了《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于8月16日印发了《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对《省药品目录》中的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支付标准和经办管理办法。《省药品目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