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如何继续
我2006年进入葛洲坝五公司工作,并于同年7月与该公司1签订合同,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3年3月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也一直冻结在该公司,该公司的养老保险是与武汉挂钩的,我户口一直在宜昌市,现在要继续自己缴纳该怎么办?
提问者:傅向银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在2013年与葛洲坝五公司解除合同之前是由公司在武汉市缴纳养老保险,现在人在宜昌想把养老保险接续起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社保政策,如果您现在宜昌某单位上班,应该由单位给您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您现在是自由个体状态,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到宜昌市征稽局开具缴费单据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您现在还远未到退休年龄,也不确定将来是否定居宜昌,武汉和宜昌的养老保险缴费可暂不做处理,等到退休时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再将各地的缴费进行归并;如果您现在宜昌某单位上班,而且也基本确定将来一直在宜昌工作生活,可到宜昌市社保征稽局转移接续窗口申请将武汉市的养老保险缴费转移合并到宜昌市的账户上;如果您现在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可申请将各地缴费转移归并至待遇领取地的养老保险账户。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0717-6056707咨询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