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类紧急重大病情在外省就诊回本地报销有何相关规定
各位领导:我的家在点军区,父母亲在江苏省务工,2017年4月18日我父亲在江苏省突然精神病发作,闹事期间由当地派出所出警将我父亲送往当地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直至今日病情没有明显好转,当地医生告诉我,新农合在外地就诊会户籍地可以报销一部分,我想知道具体的政策是怎样的。谢谢! 另外,我们家经济条件一直不太好,我是农村独生女儿,家中还有一位七十几岁的奶奶,父母是长期在外打工,父亲突然的精神病发作给我家带来了巨大而沉重的打击,民政局对我父亲这种情况有一定的补助,但我不是很了解具体的政策,请问相关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 我现在身在外地,不能马上回到宜昌,我很迫切需要政府的帮助,我爸爸垮了,我就i这个家的主要支撑了,我很希望能够得到各位领导的帮助。我的手机号码是151****1510,希望能有相关的人员给我打个电话,谢谢
提问者:胡丫丫
市人社局
您好,经过与您本人电话沟通,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已经了解。目前新农合办理已经全部交由各区办理,我们为您提供了点军区人社局的联系电话,具体您可以咨询点军区人社局。希望您的父亲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