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问题咨询
1、医保缴费年限满了但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现在失业,如果不交医保退休前如果住院报销吗? 2、职工医疗保险最低年限已交满,退休前不交纳职工医疗保险,交纳城市居民医保,这期间如果住院能不能按城市居民医保报销?退休后能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提问者:紫气东来737299
市人社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已收悉。 1、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1***号令)第九条规定: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的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再看缴费年限是否符合规定。所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又没有按时足额交缴医保费用,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参保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职工医疗保险交费没有最低年限一说。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1***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能互认,所以未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不愿意补缴或无力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按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规定正常缴费期间,住院费用按居民医保报销。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17-6731337。欢迎您继续关注和咨询医保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