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居民医保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你好,请问参加了城区居民医保,门诊可以用吗,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提问者:189****9925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咨询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问题。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的规定,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约定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即医保目录内的甲类、乙类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850元以下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超过8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0717-6056683。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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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32: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