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日强制员工加班3小时且无周末休息
市人社局: 我是兴业证券宜昌营业部的一名员工,公司位于樵湖二路锦绣嘉苑6号楼,近两周公司收到上级业务部门产品销售任务,以完成该任务为目的,强制全员参与活动营销,周一至周五每晚加班至20点,周六周日每天加班上午9点至下午6点,无休息无任何加班工资体现!且对无法完成任务的人员胡乱克扣工资!有员工近日找公司领导交涉但无结果,公司人员怨声载道! 恳请相关劳务部门以《劳动法》为准绳,消灭此种不良管理制度,还企业员工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宜昌市西陵区樵湖二路锦绣佳苑6号楼 兴业证券宜昌营业部 2016年10月24日
提问者:Sir
市人社局
你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获悉.针对加班的情况,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及工作时长进行综合考量的.由于您仅仅提及下午的下班时间有延时,我们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只能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职工加班并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最多不超过36小时.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强制加班的通知、考勤、合同等)向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联系电话:6356096。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6770199,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