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伤赔偿问题
我爸爸在工地上受了伤,导致肋骨骨折,膝盖骨头受损,请问大概能得到多少钱的赔偿?
提问者:三峡手机报读者3
市人社局
你好!欢迎你咨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工伤职工或亲属应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应到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在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夷陵区人社局内。再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每天1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基数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伤残补助金基数是受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即缴费工资基数。因你父亲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确定伤残等级,还不能为你算出工伤补偿金的数额,请谅解!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地址:沿江大道43号 电话:6056614